2026-06-15
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关于邀请保险公司参加学生商业保险合作机构遴选的通知
来源: 学生工作部
各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4〕1096号)精神,切实提升PA贵宾会在校学生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经研究决定,由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工部”)牵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商业学生保险合作保险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方式 |
发布通知 |
2026年6月15日 |
学工部网站通知 |
学工部网站 (/) |
报名及领取遴选材料 |
2026年6月15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6月15日-6月18日) |
有意参加的保险公司派员工到学工部现场报名,领取《PA贵宾会学生商业保险遴选文件》(含标的方案、评审标准、评分表、应答文件格式要求等),并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新太阳学生中心428室) |
提交响应材料 |
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
参选保险公司将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封装好的响应材料送达遴选现场,逾期不予受理 |
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指定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现场遴选评审 |
2026年6月25日下午 |
评审委员会现场拆封响应材料,参选保险公司按抽签顺序进行方案答疑(每家20分钟),评审委员会打分 |
同上述会议室 |
结果公示 |
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
在学工部官方网站公示中选保险公司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
学工部官网(/) |
二、报名及领取遴选材料须知
有意参加本次遴选的保险公司,请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期间,安排本公司正式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学工部现场报名并领取遴选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份
(二)保险经营许可证(或保险法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份
(三)领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本人签字)1份
(四)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领取人非法定代表人)1份
学工部现场核验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PA贵宾会学生商业保险遴选文件》。每家保险公司限领取1份遴选文件。
报名及领取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及领取地点: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新太阳学生中心4层428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54053
三、响应材料封装及提交要求
参选保险公司的响应材料须严格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准备,并符合以下封装要求:
(一)响应材料须装入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或密封章;
(二)密封袋外正面标注“PA贵宾会学生商业保险遴选响应材料”及公司全称;
(三)密封袋内应包含遴选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应答文件(方案书、资质证明、报价单、服务承诺函等),并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
(四)响应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
(五)任何未按上述要求封装、或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的响应材料,学工部将不予受理。
四、参选保险公司基本资格条件
参选保险公司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二)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最近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或以上;
(三)在北京市设有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具备本地服务能力;
(四)承诺接受本次遴选的标的方案及评审标准,愿意按照评审确定的方案对PA贵宾会全体学生无差别承保。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单独报名(须以总公司或北京分公司名义);
(二)参选保险公司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取消参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中选保险公司须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PA贵宾会签订合作协议;
(四)本次遴选不向参选保险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五)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保留对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渠道
遴选通知发布网站: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网站:/
遴选结果公示网站: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网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新太阳学生中心428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
联系电话:010-62754053
电子邮箱:xgbglb@163.com
PA贵宾会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5日
学生工作部 人民武装部